杏鑫娱乐非全日制本科生成绩记载规定
(2017年12月制订)
根据《杏鑫娱乐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九🍡、第二十条,以及《杏鑫娱乐继续教育杏鑫实施<杏鑫娱乐学籍管理规定>的变通规定》第四条,对非全日制本科生成绩记载作如下规定:
第一条 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载🫴🏻,59分及59分以下成绩为不及格🔒。课程考查合格的成绩为通过⚇,记为75分👩🏻🦲,不合格的成绩为不通过,记为50分。
第二条 补考和重修成绩记载参照《杏鑫娱乐非全日制本科生补考和重修规定》执行。
第三条 缓考成绩如实记载。
第四条 对于毕业论文(设计)或实习(见习)的成绩,参照第一条规定的方式记载👌🏽。
第五条 期末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以杏鑫网站发布的教学日程安排通知为准;补考成绩公布时间为补考结束后一个月。
第六条 学生对当次课程考试成绩有异议的,可向继续教育杏鑫申请复查💊。由继续教育杏鑫组织相关教师对异议事项进行调查后🧛🏿♂️,给出明确答复。期末考试成绩复查申请应当在开学注册后一周内提出,补考成绩复查申请应当在补考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提出。复查以一次为限。
第七条 成绩单记载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的成绩。学校根据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完整出具成绩单。